更新时间:2022.12.08
1、在没有产生债务的真实情况下,一方通过伪造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据等凭证,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可认定为虚构债权债务有关系。 2、债务人欠下的债务到期的,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会通过虚构债务的方式,实现不法的目的,例如逃避
1、在没有产生债务的真实情况下,一方通过伪造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据等凭证,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可认定为虚构债权债务有关系。 2、债务人欠下的债务到期的,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会通过虚构债务的方式,实现不法的目的,例如逃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的认定: 1、双方成立了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互负权利义务; 2、双方债权已届履行期,债务已届清偿期; 3、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指向的是种类、品质相同的标的物; 4、债务属于可以与债权相抵销的债。
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 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
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构破产罪。
虚构债权债务抽逃出资的处罚为,如果行为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可能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
债务加入的特点为: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原债之内容允许债务加入、债之内容保持同一性、加入人与原债务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认定标准低。 (1)债务加入应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中诚公司加入债务是其与原、被告共同协商的结果,构成债权加入首先必须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表达出举债责任,债务需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有关家庭生活方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
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 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
认定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的条件: 1、原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 2、原债务关系具有可转让性; 3、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 4、债务加入需经原债权人同意; 5、其他条件。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