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执行机关不一样,执行的时间点不同,两者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因为逮捕一定是发生在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况下,批捕这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但是逮捕是要由公安机关去执行的,而且批捕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初步结束之后。
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证据不足就批准逮捕,将来若出现无罪判决,检察院需要承担国家赔偿。 因此,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若羁押超过37天仍未批捕的,羁押的期限不可以再进行延长,必须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予以释放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可能是10日或37日宣捕。首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会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