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如果买受人(案件被告)既不到庭也
为解决房屋买卖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一般是指开发商投的土地后,经过相关的文件审批,在该土地上修建的住宅。通常情况下,商品房就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我
最高院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司法解释包括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七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
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