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劳动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1、申请条件不同。劳动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 2、不同申请期限。劳动调解和处理期限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日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等。
一般来说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 1、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诉讼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条件: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 2
两者的性质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特点。劳动争议诉讼具有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管辖权。两者的根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解决条例;而民事纠纷诉讼的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该地区没有设置处理地点,可以到附近处理点处理。 (1)吉林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37号。电话:6240814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证据伪造;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