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丈夫去世,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应当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 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
夫妻一方死亡,父母有继承权,但如果死者生前订立遗嘱将父母的继承权排除的除外。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丈夫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有财产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丈夫去世后,老人的房子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不过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遗腹子是指怀孕妇女在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胎儿的父亲(被继承人)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被继承人的遗腹子)保留应继承份额。此时,胎儿排在法定第一顺位。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有继承权,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母
遗腹子可以继承,有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遗腹子是具有继承权的。我国《收养法》中,对胎儿的继承权有相关规定:处理遗产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若胎儿出生时已夭折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也就是说,遗腹子依法享有继承权。但出生时已死亡的,自动丧失继承权,同时其继承部分转为
丈夫去世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其继承人为遗嘱指定的自然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且没有子女的,按照法定继承,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人去世后子女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腹子有继承权。法律上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被继承人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遗腹子保留应继承份额,则遗腹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若遗腹子出生后死亡的,为遗腹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母亲继承。遗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