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根据法律规定,刑诉的辩护人要求根据《刑诉法》33条辩护人的范围,下列主体能担任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涉外刑事辩护有如下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国人犯罪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
成为刑事案件辩护人的要求有: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此外,不得担任辩护人: 1、被执行刑罚或者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
属于涉外刑事辩护的情形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对外国、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刑事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被赦免的; 3、不符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程序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以及其他的法定情形。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行为人通常可以做无罪辩护:第一、被告并不是这个案件里面的犯罪行为人;第二、被告的行为是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三、行为人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合法的手段,应当被排除,
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4、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地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决无罪。在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我认为以下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①被告并非该案的犯罪行为人。如果被告从未实施检察机关起诉的行为,则不可能成为有罪之人,也不可能承担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即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原告提起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
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如下: 1、有证据证明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事实; 2、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