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
刑事辩护证据的质证应当对供词进行质证;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对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质证;对鉴定结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进行质证。根据《刑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
死刑辩护会见当事人的条件: 1、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2、辩护律师需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会见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死刑辩护需要注意:了解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查阅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性。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在死刑辩护中,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的话,那么一般是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法律对这种申请也存在具体的规定,即会见时,辩护律师应当事先准备好会见提纲,接受近亲属委托的律师在首次会见被告人时,应当首先表明律师身份,征询被告人是否同意委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拒绝辩护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或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犯罪嫌
死刑辩护中要进行阅卷的话,那么其阅卷的进行程序一般是带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到检察院或法院申请即可。具体而言,一二审中的阅卷范围也不一样,二审阶段辩护律师除了可以查阅一审阶段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所有证据材料,还可以查阅一审法院的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如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一、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
死刑辩护阅卷的流程是,如果身份是律师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前往法院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等。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死刑犯拒绝辩护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
死刑犯拒绝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