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合同; 2、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3、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欺诈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四种。可撤销的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可以撤销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3、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一种可以变更可以撤销的合同类型。其特点包括: 1、在合同内容中存在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地方; 2、合同缺少一些有效要件时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但由于该要件对他人无影响,在当事人没有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视为有效合同进行履行,没有必要撤
若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除;如果不能协商解除,若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条件达成的,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没有上述约定解除条款且没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的,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的,不能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 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 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
可以撤销的合同情形有: 1、因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订立合同时,显然不公平; 3、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4、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
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甚至有虚假情况存在的合同。在民法中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做出了规定。这种故意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是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合同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可撤销变更合同的要件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2、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3、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