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我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适用的相关保护措施包括: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可以依照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 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保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
企业商标保护措施: 一、及时注册商标; 二、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 三、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动态,进行商标监测; 四、如发现假冒、侵权行为,应及时处理。
孕期女职工可获得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他。
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 1、因董事、高管的违法失职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
保护小股东权益可以通过保护其依法转让自己股权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少,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有: 1、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3、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名优产品,减少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 4、经营者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格内部质量管理。
在我国对不再婚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的保护有: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
保护改制企业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保障其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措施如下: 1、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以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环境保护方面应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