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行政诉讼不服再审裁定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会驳回再审申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决作出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再审。 比如案件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又或者之前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等。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决定是否开庭审理。我国法律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会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决定是否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狭义上的民事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民事当事人则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结案方式是: 1、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或者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 3、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