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授权商标的使用与许可商标的使用没有区别。具体规定是: 1、商标注册人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4、经许可使用别人
我国对商标的保护是以注册为原则的,但是并非没有获得注册的商标就不能使用。凡是不违反商标法有关禁止使用标识规定的商标,不论是否获得了注册,法律都不会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在获得商标注册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正常使用商标。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构成侵权。商标授权期一般是在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约定或者当事人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销售期限。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授权书是商标的注册人将其注册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此合同由许可人在合同签订之人起3个月内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双方签订商标授权的合同,然后报商标局备案即可。每年使用费需要要双方自己协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
一般不超过十年,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授权他人使用的,授权的期限由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协商确定,而授权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商标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按照规定商标的授权方式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或者使用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将商标授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