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1、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
缓刑一年考察期一般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
缓刑一年考察期一般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五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根据《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
判处死缓的,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直接减为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第二日起计算。死缓执行前先行羁押期和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均不应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一般是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而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