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试用期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社保。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本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加收滞纳金。
公司的在试用期间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行为违法,因为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公司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不交、过后补交社保都是违法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对应的社会保险。以工伤保险为例,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拒不缴纳,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为其缴纳保险。如果在此期间
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行为,员工可以选择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概有以下措施: 1、员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领导为其缴纳社保; 2、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相关部门监督单位缴纳社保; 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的,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公司不给员工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