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需要准备有效的通行证。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携带全部资料和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
打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由男女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准登记,即可领取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东西有: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如果是离婚的要带上离婚证; 4、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结婚需要的证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的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然后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经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登记结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材料齐全,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取得结婚证。
结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后,签名确认; 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符合结婚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这些东西:1、已盖专用章的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现役军人要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双方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照片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