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肇事车辆的保全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
车辆停运损失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张停运损失要求受损车辆必须是用于从事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也就是说,受害人用受损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或者运输旅客等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受损车辆修理期间要求当事人赔偿其停运损失。
车辆强制保险一般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
遗失物拾得人具有报告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地库进水导致车辆损失,物业有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进水是因为物业防范的疏忽,倒灌进车库从而对车辆产生了损失,物业要承担责任。 2.如果进水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但是物业没有应尽提示的义务,物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债务人迟延履行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
行纪人的法定义务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委托物处置的义务、直接履行义务等。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2)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
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在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2、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申报财产时需附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 3、配合法院执行。
遗嘱执行人的义务有: 1、审查和确认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对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 5
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2、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申报财产时需附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 3、对必须到人民法
车辆损失评估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失评估费属于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
根据保险法,车辆损失评估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损失评估费属于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需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承担。受理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需要对受损车辆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当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