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事实婚姻并不需要离婚,离婚的前提在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不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能够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可以向人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要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都同意签订协议书的话,就应当按照合同生效的规则来订立合同。首先,应当确保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成年人,而且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其次,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事实重婚罪包括三种情况,即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先后两个都是事实婚。 对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精神来看,对待事实婚姻,还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比如,起诉请求解除同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