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董事会通常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 一般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必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立条件如下: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临时会议。我国法律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董事。有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由公司章程自己确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董事会,但是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但是必须设立执行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有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有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1、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都有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