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赠与人的撤销权。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我国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外;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3、瑕疵担保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赠与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4、撤销权行使
赠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首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终止; 2.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终止;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终止;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时
合同履行地与交货地的规定有: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土地使用权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配
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
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是: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
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 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受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
赠与合同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此规定不适用于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 2、赠与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