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行政诉讼法上诉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该这样计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1、正常情形下起诉期限的计算。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之起诉期限的计算。正常情况下起诉期限以被征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作为起算点。 3、未告知起诉期限时起诉期限的计算。
(1)一般起诉期限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经过复议的:不服复议决定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
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
行政诉讼期限计算的方式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一般情形下期限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2014年修正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则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了。
对行政诉讼申诉的时效期限,从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诉,即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行政法中,公民的救济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先进行行政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
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所作出的判决进行申诉的时效期限应当从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诉,即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行政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是从一审判决书或者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上诉;如果不服一审裁定的,可在十日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