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一、紧迫性: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被动性: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担保性:为了平等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
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为应当是情况紧急的时候,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该财产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害,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可以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3、冻结。 4、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通过下列措施防范: 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 4、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 4、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社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可以被认定成共同财产,不过,夫妻离婚不可以提前分割基本养老金,领养老金有严格的条件限
一、简要说明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到商标局办理财产保全手续。 二、办理步骤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三、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
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取得的财产和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3、冻结。 4、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