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3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员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且继承开始后,遗产全部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权的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
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赡养老人不属于丧失继承
在服刑的人一般不会丧失继承权,如果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的遗产应当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中均可以发生。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情况下:要求相应的继承人不放弃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只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就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不管是房产还是其他财产,适用法定继承时,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只有
继子在下列情况时没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5、以
代位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进行代位继承,同时也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