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是: 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
当事人可以使用书面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如果是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该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争议的事项、争议的理由和申请调解的时间,调解协议还要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在经过调解员签字、调解组织盖章后就会生效。对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以下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的劳动争议有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劳动调解有下列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协议书从性质上说属于合同性质,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