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法院公告送达期限为60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一种,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的,公告期间是60日。
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六十天,六十天期满后即视为送达。但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
公告送达的公告时间一般为三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当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通常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的公告期限一般为六十天,六十天的送达期限届满的,则可以视为已经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六十天,六十天期满后即视为送达。但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自登报之日起,计算60日,视为送达。送达后,计算15天的上诉期限,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则应再计算履行义务的时间。所以,生效时间至少是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