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重整期间抵押权可以这样实现:1.如果债务人没有破产,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并清偿债权。2.如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申报债权,并等到债权确认后,进入变价分配阶段的时候,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那债权人还得等
抵押物灭失之后,抵押权人要实现债权可以通过行使物上代位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死亡的,其抵押权可以由其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实现,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只有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才会消灭,因此对于抵押权人死亡的,抵押权应当和主债权实现的方式一样。
抵押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实现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出售抵押物;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
抵押担保期限,抵押物灭失,抵押权并不当然消灭,抵押权人可以按照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相当于抵押财产的形式变换,原来的抵押人继续按照原来的抵押权顺位成为优先受偿人就好。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者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按照法定顺序清偿。
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是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拍卖; 2、变卖; 3、折价,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抵押物转让之后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实现抵押权,因为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