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一、自动放弃专利权,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两年内可以请求恢复。 二、
专利失效的恢复时间不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
没及时缴纳专利复审费用的后果为视为未提出复审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
专利权恢复是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的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专利权人请求恢复专利权的,需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专利证明等的文件。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
自动放弃专利权一般是不可以恢复的。但若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专利权时效的除外。即基于前述情形,放弃专利权的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下了专利权终止后是可以做恢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驳回的答复期限过了之后没有答复的,可视为撤回申请,申请人能不能恢复申请的,应该咨询专利管理部门。专利申请驳回是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不授予专利的决定。
专利申请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要求再审的制度。专利局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进行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审时,应当提出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复审时,可以修改原申请,但修改仅限于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