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专利驳回复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可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恢复专利申请的方法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申请导致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申请,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
当事人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的时间最迟是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恢复权利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后,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2、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
专利权恢复,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具体的恢复时间要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核情况确定。
因到期自动终止的专利权无法恢复。如果因其他原因专利终止的,可以在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后,给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申请的合理期限内,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对当事人所持有的专利权的恢复期限为两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专利权超过期限的,其请求专利权恢复的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可以可以恢复。
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
专利权恢复应在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后,给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申请的合理期限提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外,在此期间逾期未提交的,将丧失专利权。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
撤回专利权的恢复: 1、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发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人职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