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民法典规定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需要经过冷静期,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经过冷静期。冷静期指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主要有以下规定。法律规定从双方登记离婚开始30日内,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而双方都没有申请撤回的,可以认定为双方否同意离婚。在冷静期满之后,双方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撤回离婚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吵架床尾和,可冲动离婚的人也确实大有人在。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一是2018年07月18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0天之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不属于。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起诉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了还可以离婚的。如果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法定期限内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自动撤回,那么再次想要离婚时,只需要重新再过一般协议离婚的程序即可,不会存在因前一次离婚申请自动撤销导致无法再申请的情况出现。
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有冷静期,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
冷静期过后35天,无法再继续领取离婚证,但可以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
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但是目前关于民法典还未正式实施,已有明确规定。可以结合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得出,离婚情况分为诉讼离婚与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吵架床尾和,可冲动离婚的人也确实大有人在。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一是2018年07月18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