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和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离婚之后,夫妻仍然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说,不仅是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进行确认,而且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仍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虽然双方的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但是双方的约
男女离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分配: 第一种方式就是,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换句话说,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首先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第二种方式就是,夫
离婚时的房产如果要进行分割的话,那么就要认定好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属于共同偿还的,还是个人进行偿还的,确认好上述问题,这套房产才可以更好的进行分割,从而保障好双方利益。离婚时的房产尚未还清房贷的,该房产的具体分配方
男女双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之后都要及时的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第1步就是要准备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材料。主要包括了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登记申请书;第2步就是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
离婚双方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可由离婚双方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第二步,
伴侣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又因感情不合而离婚,伴侣婚前购买的房产也只属于其个人。但是,如果伴侣婚前买房时,将另一方的名字也登记在产权证上,共有情况登记为共同共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都
婚后一起买房,意味着购房资金由夫妻双方共同支出,此时,无论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平均分配,除非双方另行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
学分卡的办理如下: 1、需要向所在的单位的医务部门去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后,由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统计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到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去统一订购学习卡; 3、单位的医务部门在领到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离婚对公司股权分配可以采取直接转让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 1、作价补偿也就是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权折价后,以货币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在计算折价款的时候,以一方认缴且实缴的出资额为基准,全
分局一年多不能算离婚。在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法院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夫妻之间长时间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夫妻之间是很难相互之间履行夫妻义务的,夫妻关系从而会接近于名存实亡。分居满两年是指的到
债务分担不成,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关键。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即使没有办法就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协议,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