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在我国办理结婚之后,一方出国,另一方还在国内的,双方想要离婚,并对孩子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国外一方能回国的,双方可以一起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如果在国外一方实在没办法回国办理离婚,则采
公司破产一般意义上是指的公司因不能够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或者公司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在破产之后公司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来承担,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果公司破产,那么就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用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债务的,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进行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共同债务就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另外,如果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做
丈夫的婚前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妻子无关,因此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丈夫的婚前债务进行分割。具体来说,这主要因为丈夫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丈夫的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进行清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则让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或者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确定承担的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来作出判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就算双方约定了具体的债务承担比例以及方式,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其中一方在离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
债务分担不成,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关键。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即使没有办法就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协议,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原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能会欠上债务,但是如果一方不告诉另外一方,另外一方可能完全不知情。如果一方完全不知情,并且这一笔债务的用途也并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家庭经营生产所需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该用个人财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