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自建房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能得到拆迁补偿。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1、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
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况: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
以下情形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拆迁冻结就是已经
拆迁后不补偿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直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如下: 1、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 2、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 3、内容与拆迁补偿方案不一致; 4、其它不能签订的情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
户口不在村里的,如果其对在村里的拆迁房屋享有所有权,则仍然可以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果其对于在村里的房屋没有所有权,一般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
代位继承中能继承拆迁补偿款,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