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不能赔偿,只能等待破产清算,也不必申报债权,但是职工保险和工资属于第一位受偿。 1、首先,民营企业破产适用我国破产法,即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2、其次,破产程序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赔偿标准,若债务人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那么就不
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目前对于破产企业债权回收的途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进行债权回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破产企业想回收债权,可以在立案前,对债权进行积极地追讨,在立案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追讨,还可以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者律师来进行专门清收,或者结合公司的职能部门进行清收。
企业破产对债权人有下列影响:债权人需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以及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等。
民营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
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有关法律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是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分担收益和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公司制企业是由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出资建立、自主经营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
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形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