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如果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是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夫妻间不存在继承权,但是非婚生子女仍存在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不存在继承权。但是由无效婚姻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当事人之间相互之间具有继承权。 如果是在此之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当事
小三无权继承男方遗产。因小三并非被继承人的配偶,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才有遗产继承权。合法婚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小三跟男方由于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小三无权继承男方遗产。
小三无权继承男方遗产。因小三并非被继承人的配偶,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才有遗产继承权。合法婚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小三跟男方由于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小三无权继承男方遗产。
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不过该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
无效婚姻一方没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则两人不存在夫妻关系,一方去世时,不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再婚女方财产男方孩子有权继承。《民法典》法定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
再婚女方财产男方孩子有权继承。父母离婚子女的继承权不受影响,子女还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