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拆迁不签字政府是否能强拆,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具体如
补偿协议严重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无效,要求重新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
拆迁应当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
1.镇政府一般不可以作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因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市、县级
1、进行协议拆迁时,通常不是政府实施的征收。协议拆迁不是相关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
政府签订的协议如果政府不履行的话,政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协议是指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与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而不是涉及行政管理的行政合同。换句话说,如果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协议,这时候由于存在行政管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
政府拆房子补偿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如下: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