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开病假公司不可以辞退,但如果孕妇休长期病假已超过医疗期,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支付该孕妇已提供服务期间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不能辞退。法律上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试用期是不可以随时辞退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公司被收购不能辞退孕妇,公司被收购了,由新公司履行与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新的公司不得辞退尚在孕期的员工,如果强行辞退的,则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孕妇旷工可以辞退。劳动法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这种特殊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 二、三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过错情形,以及存在可以无过错辞退的情形的,单位都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不过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符合下列条件的癌症病人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规定,孕妇在用人单位还处于合同期内,是不能被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几种理由辞退员工,其中一条就包括女员工在孕期或者产期。假如用人单位辞退女员工,就违法了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