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怎样提起交通事故诉讼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调解或调解失败、调解后责任方未按调解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庭的审理,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起诉时要写好起诉
原告的监护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作为代理人。
当事人不能针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如果是对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不赔钱的,有以下的三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由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 2、起诉,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定的情形不服,可以依法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