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一般为三年。对于公司债务,除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经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票据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某些保险类、铁路运输企业索赔、海商类等几类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外,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解散公司的诉讼案件一般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除了诉讼解散公司之外,公司还可以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行政诉讼时效与起诉期限是相同的,是同一个概念。行政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
解散公司诉讼事由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
涉及诉讼的公司如果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能解散。公司的解散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解散的,由清算组成员代表公司参与诉讼活动。
解散公司诉讼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1、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1元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事由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一般可分为十五日和六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不服具体的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