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工伤认定书一般六十天内能出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应依法缩短至受理该申请
工伤认定超期规定为一年。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期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 二、如果是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期限为自事故伤害发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审判决后一般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 请求人民法院再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出院一般一个月后可以鉴定伤残,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具体期限根据各人伤情恢复程度。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需要在三十日内去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进行申请的,则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局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