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夫妻离婚有外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为共同生活、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个人债务有: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离婚时,夫妻双方所欠下的共同债务,主要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首先,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债务承担协议,以防止离婚之后产生更多的纠纷。 其次,双方如果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可以起
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债务的分配问题,首先依据双方的意思自治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在离婚协议里应当载明财产
车辆与房屋不同,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体现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婚前买车,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车辆就是谁的资产。婚前买车,一般情况下车辆都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特殊情况: 1、双方就该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能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处分双方的财产,那么这样的遗嘱只有对自己一半房产处分有效,对于另外一方的房产,处分是无效的。遗嘱也不能处分国家、集体、第三人的财产。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有效的遗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主要因为: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双方就不需要对共同财产再行分割。因为离婚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了一致的分割协议,或者已经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来进行房产的分割。离婚之后,之所以需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但是如果所欠的债务是属
婚前债务婚后不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一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是需要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那么一般会被当作是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进行偿还;2、如果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婚前回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回迁房只不过是被拆迁房屋的变换形态。在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