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具体期限:当场缴纳,或者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而银行应当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时效是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
对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其义务,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也仍不履行,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依法应作出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处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2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拘留处罚时效期限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处罚的时效期限是五年。
行政处罚追究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