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在公司宣告破产后,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担保人承担的是否为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承担的为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在公司破产后担保人仍需对债务承担责任,此时,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果有剩余债务,债权人可以对公司主张债务,也可以主张公司的担保人来承担债
很多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破产,一般情况公司破产之后会牵扯到债务的纠纷,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然而大多公司又是以注册资本为限的方式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公司的股东在完成出资的义务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需要股东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公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法人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代表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外承担法律的责任,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参照下面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一,破产人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处于清偿的第一顺位;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公司将以自己的破产财产对外承担全部债务。企业破产时,出资人尚未履行足额出资义务的,清算组有权追缴这部分出资作为公司的破产财产。董事对破产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监事和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首先应当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其次,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如果是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其还应当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清册、债务清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违法要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违法承担责任,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以保证法律的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后,公司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无法再对外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本身已经不复存在,债权人无法再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如果股东、董事、高管、清算组成员等应当对已注销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已注销公司的
严格意义上,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参与民事交易的过程中,涉及的权利义务纠纷,不会直接牵涉至股东。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欠下的借款,股东只需要以原先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设立,就是为了创设一个独立
不占股法人不能申请公司破产。首先需要更正的是,在公司法当中并不存在不占股法人这个说法。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不具有股东权利的法定代表人。而就算是法定代表人,也不具有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这主要因为:破产申请属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关系到公司的生
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了: 1、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