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交通事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且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的,可以申请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主要负责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
交通事故全责方的误工费是由自己进行承担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是伤者一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对方是否赔偿误工费,应当分情况分析。误工费是指因他人原因,导致工作被耽搁,无法获得相应的薪资报酬,导致耽误工作发生的当事人,应当赔偿误工期间的相关费用。如下:1、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误工的,负有赔偿责任一方,应当赔偿误工费;2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主要负责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但如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导致了营运车辆损毁不能进行营运工作的,也应当赔偿误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车与车的误工费的承担主体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被害人因交通事产生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实际收入损失。误工费具体的金额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情况及误工时间进行确认。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肇事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人没受伤,如果无责任方因处理交通事故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