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当然需要但是不是到本地派出所报道,是到本地司法局或司法所报道,因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不去报道一但被本地公安机关查获,将会被取消取保候审的资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羁押期限届满司法机关是不能再继续羁押的,但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这些人是不能出国的,毕竟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还处于继续侦查的状态当中,按照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首先就要做到随叫随到,而且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离开自己现在居住的地方,执法机关也绝对不可能批准当事人出国的。
取保候审到期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申请: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不抵拘役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不能折抵拘役刑期。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
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但最长连续期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
取保候审可以续保,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并非一定要交保证金,提供保证人也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还可以取保候审。符合取保条件是可以取保的。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依然在进行中,并且取保候审人要保证能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指的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临时性强制的措施,我国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可以对没有必要逮捕,和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强制
取保候审自己知道。因为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保证金,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