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罪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下列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 (二)暂予监外执行可能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三)自伤自残的罪犯; (四)罪犯严重,民愤很大的罪犯。 在我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
监外执行全称应该叫暂予监外执行,它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对于被判处死刑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身患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情况,执行机关根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及开具的证明,属实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罪犯身患的疾病已经危害到自身和其他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