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设立的分公司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属于独立法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即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财务不独立,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的财务不能独立。
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 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你公司跨地区设立了总分机构,所得税应当适用国税发 (2008)28号文件,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公司按比例当地预交。 3.基于所得税汇总缴纳,你们肯定要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应该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有自己管理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是否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
分公司不能变更成为独立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以及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独立签合同,但是需要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的一大特征表现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其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
分公司财物不独立。分公司的财产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