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一般与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别就地缴纳。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财务不可以独立。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分公司如果和总公司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可以由总公司一起报税,自己不做申报;如果与总公司不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分公司则需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能独立核算。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年末汇总分公司报表。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实务和审判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意见并不是十分统一,基于现行《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的主流观点仍然认为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其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而查询相关的案例,目前也存在不少法院直接将分公司作为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 独立核算是“非独立核算”的对称。就是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 凡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可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一、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分公司一般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变更法人代表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每月不需要申报。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会计的纳税人,其财务并入总部统一会计管理。应根据总部的要求,建立相关的辅助账户和详细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 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以及债务由总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