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损害的,进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达到工伤一到四级的,可以领取一次性补助金为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x应赔偿月数; 2、一级赔偿24个月,二级赔偿22个月,三级赔偿20个月,四级赔偿18个月,五级赔偿16个月,六级赔偿14个月,七级赔偿12个月,八级赔偿10个月,九级赔偿8个月,十级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
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标准: 1、医疗费用计算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2、康复费用计算标准,受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3、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
合肥市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级伤残:本人工资×25级伤残:本人工资×23级伤残:本人工资×21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