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的宅基地制度。进城落户的农民要自愿有偿的退出或者是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的审批制度。宅基地的基本原则满足一户一宅,未来可能会针对以前形成的一户多宅或者是宅基地闲置等情况,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是进行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者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村民只享有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有。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