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基地是否可以买卖,视情况而定。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一般是可以转让买卖的,而对于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想购买农村宅基地则是不允许的或者说风险非常大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首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得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将不再单独进行补偿。有的地方,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时,会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开进行计算。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合法。农村宅基地是否能拉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拉土的行为会导致宅基地被严重破坏,导致无法使用,那么此种行为就是被禁止的。如果只是少量的拉土行为。通常是会被允许的。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过户。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
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
农村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造的房子和宅基地,无论几处,无论面积是否超标,如果以后没有扩大面积,都可以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颁证。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造的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