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实际上,放款方只要按照流程严格审查,借名贷
顶名贷款若想免责的话,需在订立合同时,请金融机构出具明知所借款项是由第三人使用的证明或者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第三人之间就借款人借款、第三人签订协议,否则须由名义贷款人偿还本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涉嫌贷款诈骗,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犯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
符合犯罪主体是依法注册设立的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行为人主观出于过失;犯罪客观要件是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犯罪客体要件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构成这四个犯罪要件过构成的,才构成
行为人实施的民间放贷行为,是否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借款人。这里的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自然人;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有以转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感情是否属于诈骗罪,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单纯的欺骗感情,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2、如果在欺骗感情中涉及到财产的行为,达到立案标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