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债务人死了,仍然需要以其遗产对欠款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
债务人死了,仍然需要以其遗产对欠款进行清偿。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借款人的配偶追偿。如果死者留有遗产,从死者遗产中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
债务人死亡的,借款可以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
即使担保人死了也要替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担保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担保责任。继承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如果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不用偿还债务人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债务人死亡,由其遗产对欠款进行清偿;遗产不足以清偿,且无保证人的,该债权归于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
债务人死亡是可以索要欠款的。债务人死亡,其留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了,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其为失踪人,再确定其财产代管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